北政办函〔2020〕38号
州政府各部门,州气象局,州税务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青政办〔2020〕34号)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国办发〔2019〕5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2019〕43号)精神,为着力推进海北州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梳理海北州“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州直各部门根据省级各部门(单位)“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梳理出州级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
二、请各部门确定“双随机”抽查情形。各部门与省级对口部门联系沟通确定抽查情形,是否参与省级抽查计划或者本级本部门单独制定抽查计划自行抽查或者不参与抽查计划(详见附件2)。
三、各部门确定一名负责“双随机”工作的联络员(详见附件3)。
四、以上所报材料于6月26日前经本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州市监局,同时电子版发至QQ邮箱。
附件1: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海北州各部门2020年“双随机”抽查意向表
附件3:联络员信息一览表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联系人:袁莉 8642661 QQ:719470743
传 真: 864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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