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20〕1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全省重点企业开复业、重大项目开复工及安全生产调研督导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6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全省重点企业开复业、重大项目开复工及安全生产调研督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工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结合开展“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活动,全力推动企业和重点项目全面开工、各类商贸业全面开业,确保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和三大攻坚战目标,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确保按季度如期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现就开展全省重点企业开复业、重大项目开复工及安全生产调研督导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调研督导总体要求
调研督导各地区、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正视压力,坚定信心,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的27条措施和《补充规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抓早抓细抓实重点企业开复业、重大项目开复工及防疫防护、安全生产、要素保障等各项工作,着力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采取现场办公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进一步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各项年度、季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实现“两目标”。
二、调研督导目标
———西宁市:规上工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70%、3月底开工率达到90%以上;限上商贸流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80%,3月底全部实现正常经营;第一批重大项目一季度开工率达到96%,完成投资72亿元。
———海东市:规上工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70%、3月底开工率达到90%以上;限上商贸流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80%,3月底全部实现正常经营;第一批重大项目一季度开工率达到98%,完成投资27亿元。
———海西州:规上工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75%以上、3月底开工率达到90%以上;限上商贸流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80%,3月底全部实现正常经营;第一批重大项目一季度开工率达到93%,完成投资42.4亿元。
———海南州:规上工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90%、3月底开工率达到100%;限上商贸流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80%,3月底全部实现正常经营;第一批重大项目一季度全部开复工,完成投资16.9亿元。
———海北州:规上工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83%、3月底开工率达到100%;限上商贸流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80%,3月底全部实现正常经营;第一批重大项目一季度全部开复工,完成投资2.3亿元。
———果洛州:规上工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75%、3月底开工率达到100%;限上商贸流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80%,3月底全部实现正常经营;第一批重大项目一季度全部开复工,完成投资2.1亿元。
———玉树州:限上商贸流通企业2月底开工率50%,3月底全部实现正常经营(玉树州共有2家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第一批重大项目一季度全部开复工,完成投资0.9亿元。
———黄南州:规上工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75%、3月底开工率达到100%;限上商贸流通企业2月底开工率达到80%,3月底全部实现正常经营;第一批重大项目一季度全部开复工,完成投资4.1亿元。
三、调研督导内容
(一)省政府印发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和《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复工复产的补充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2020年一季度开复工项目责任计划》《2020年重大项目开复工方案》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推进、开复工、资金筹措、投资进度、用工保障、建材物资供应保障及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等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大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问题整改落实,以及项目单位应急预案制定,风险管控、技术保障、现场管理、特种作业、消防安全等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复产复工、重点企业派驻指导组及特派员、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企业疫情防控、原材料供给、安全生产要素保障等情况。
(五)《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全省商贸企业复工营业和落实相关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商办字〔2020〕28号)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商贸企业复工营业、商品网络销售、补贴政策,设施设备及防护物资保障、经营场所及人员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六)《全省企业复产复工和重大项目开复工信息周报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和重大项目开复工信息报送专人专职制度落实、全面准确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数据等情况。
四、调研督导时间
自2月下旬起至疫情结束。
五、分组安排建议
(一)各市州(项目及企业清单详见附件1、3、4)。
第一组带队领导:李杰翔、刘涛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水利厅
调研督导地区:西宁市
第二组带队领导:严金海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
成员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局
调研督导地区:海东市
第三组带队领导:匡涌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成员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能源局
调研督导地区:果洛州
第四组带队领导:王黎明
牵头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员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
调研督导地区:海西州
第五组带队领导:杨逢春
牵头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员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
调研督导地区:海北州
第六组带队领导:田锦尘
牵头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成员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能源局
调研督导地区:海南州
第七组带队领导:张黎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成员单位: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调研督导地区:黄南州
第八组带队领导:刘涛
牵头部门:省商务厅
成员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林草局、省能源局
调研督导地区:玉树州
(二)省级相关部门(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李杰翔同志负责调研督导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及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
严金海同志负责调研督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局及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
匡涌同志负责调研督导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中国铁路青藏公司、兰新铁路甘青公司、青海机场公司及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
王黎明同志负责调研督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及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
杨逢春同志负责调研督导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及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
田锦尘同志负责调研督导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及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
张黎同志负责调研督导省科技厅及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
刘涛同志负责调研督导省教育厅、省商务厅及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开复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工作,在调研督导组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前,先行抓紧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摸排本地区、本部门企业开复业和项目开复工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安排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自调研督导通知下达后一周内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为切实做好调研督导工作奠定基础。
(二)全面对标对表。各督导组要对标对表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省政府企业商业开工开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工作座谈会、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11次会议等相关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深入调研“摸活鱼”、严格督导活企业、解决问题开项目,切实督导企业和项目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抓紧落实企业开复业和项目开复工工作。
(三)着力解决问题。各督导组要结合所列企业和项目清单,采取明查暗访、调度约谈等方式,深入一线,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开复业及项目建设、防疫安全措施落实、前期准备以及人员返岗、材料设备保障、产品销售、资金运转困难等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并在一线协调解决实际问题,问题不解决、企业不开业、项目不开工,调研督导不撤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精准调研督导。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和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群防群控的主动性。对已复工复产企业,督促合理组织调配资源,加强防疫防控和安全生产,加快生产运营;对尚未复工复产的企业,督促落实落细防控措施,提前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尽快复工复产,实现正常运营;对已开工项目,督促各地区、部门和项目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完成更多投资实物量;对尚未开复工项目,督促做好相关防疫、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建材、资金等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前期工作滞后的项目,帮助协调解决用地、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办理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复工。要着眼“十四五”和国家重点投向、短板弱项等方面,帮助指导地区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确保投资项目有序接续。
(五)周密计划安排。各调研督导组具体工作日程,由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负责安排,牵头领导确定。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与日常工作统筹。赴各地区调研督导组由本组牵头部门抽调1名厅级干部、成员单位抽调1名业务负责同志和工作骨干组成。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调研督导组的牵总协调职能,落实好相关工作。
(六)及时报送信息。督导工作情况由牵头部门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专报省企业开复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领导小组,并撰写调研督导信息和报告,每周给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一次信息;结束时,给省委、省政府报送调研报告。省政府督查室要把企业开复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提前开展督查。
附件:1.2020年第一批重大项目开复工责任表(按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