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2019〕44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北州关于全面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海北州关于全面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与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是健康中国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150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州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培养一批、转岗一批、提升一批”,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区域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儿科,州、县级妇计中心设立儿童保健科。每千名0-14岁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5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各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2.8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6.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
1.加强儿科医学人才培养。依托青海大学医学院等高等院校优质资源,开展儿科专业人才培养。做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一批能够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儿科基本诊疗、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依托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省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项目,结合我州儿科医学人才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儿科医学高层次人才。结合对口援青工作,大力开展“组团式”帮扶,支持援助方选派儿科医学团队帮扶受援地医疗机构儿科建设。(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编办)
2.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培训规模。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生向儿科专业倾斜。加强海北州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配齐教学必备设施设备,强化儿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儿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过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临床诊疗和技能培训,使培训合格的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每年为各级卫生机构培养约50名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
3.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加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已转岗的儿科医师返岗工作。根据需求,遴选增加儿科专业医师转岗培训医疗机构。适度缩短内科等相近专业医师转岗儿科专业的培训期限。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例的,可变更执业范围为儿科学或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 医师定期考核。(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
(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和妇计中心机构建设。加大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综合医院儿科、妇计中心建设,完善州县两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解决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总体不足和结构性短缺的问题。以州县级综合医院和妇计中心为依托,强化儿童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及能力建设,州、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至少有1所设立有病房的儿科,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到2020年,全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提供儿科门急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各县政府)
5.优化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区域布局。依托省妇女儿童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外对口援建医疗卫生机构优质儿科医疗资源,通过组建儿科医疗联合体、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远程医疗和培训、对口支援等方式,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提供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及儿童保健康复服务,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和妇计中心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定期出诊、巡诊。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签约服务制度,优先与儿童家庭开展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将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儿科医师纳入签约团队,为儿童提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服务,促进全州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可及性,逐步实现分级诊疗,减轻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6.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全州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孕产妇、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加强PICU/NICU标准化建设,提高院前急救反应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有效衔接,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在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儿科、产科倾斜;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统筹利用,完善服务设施,加强人员配备,健全运行机制,畅通急危重症救治绿色通道,提高急救反应能力。落实母婴安全保障五项制度(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急危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各县政府)
7.完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内儿科医疗资源,形成儿童医疗服务网络。结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二级医院、妇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健康教育、儿童保健等基本医疗卫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强化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沟通协作,做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充分借助“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不断丰富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手段,健全完善儿童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和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
(三)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
8.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在价格政策上予以倾斜,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六岁及以下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加收30%。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
9.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大力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加大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考核权重,确保优绩优酬,逐步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要充分考虑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等级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严禁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挂钩。(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儿科医师,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在卫生健康突出贡献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同等条例下优先考虑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加强儿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动完善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实施新生儿疾病、0-6岁残疾儿童免费筛查,加强儿童遗传代谢疾病、先心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救助工作。推进儿童疾病防治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减轻贫困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医疗保障局)
12.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供应和变动情况,切实保障儿童用药稳定供应。(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医疗保障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四)防治结合提高服务质量
13.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加强对儿童健康全方位、全过程管理,重点从生育、养育、保育和教育4个方面发力,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0-6岁儿童残疾筛查。规范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做好预防接种、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等,加强儿童传染病防治,推进儿童健康服务策略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强儿童健康宣传教育,以家庭、社区、托幼机构为重点,加大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宣传力度,提高家庭儿童保健意识,推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在传染病、慢性病防治中的基础作用寄宿制学校设立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校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证后,开展季节性疾病暴发。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幼儿园、小学儿童健康体检和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儿童健康管理措施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局、州残联)
14.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全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制定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结合当地儿童医疗服务需求,统筹调配区域内儿童医疗资源,有针对性地加强眼科、呼吸科、消化科、感染科等专业力量,强化门诊、急诊有效衔接,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分流患者,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组织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工作,使其具备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充实儿科医疗力量。(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15.加强中藏医药儿科诊疗服务。充分发挥中藏医药在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方面作用,鼓励和支持州藏医院、门源县中医院设立儿科,刚察县藏医院、365体育娱乐手机平台_足球比分365_office365个人邮箱藏医院设立儿科门诊,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藏医药诊疗服务。县级妇计中心能够提供儿科中藏医药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藏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鼓励和吸引经过规范化培训的中藏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从事中藏医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
16.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综合医院要结合儿童及其家属心理特点,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为断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提高医患沟通效果,把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大力推进“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严厉打击各类暴力伤医、闹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儿科执业环境。普及儿科疾病防病医学知识,引导群众形成合理就医预期。(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司法局、州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健康海北建设和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协调配合,制定具体方案,完善配套措施,有力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卫生健康部门要优化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区域布局,夯实州、县、乡、村四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施儿科医师规范化和转岗培训,加强儿童预防保健和急危重症能力建设,推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推广中医药儿科诊疗服务,强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加强综合医院、妇计中心儿科建设。结合援青工作,落实援建项目,推进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教育部门要加强儿科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落实好学校开设卫生室(保健室)相关要求。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重点向医疗卫生机构儿科、儿童保健、儿童康复工作倾斜。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儿童服务特点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儿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要加强贫困儿童医疗救助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妇计中心薪酬制度改革,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公立医院、妇计中心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坚持合理、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考核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和机制,确定指标体系和办法,对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实施进度和效果定期进行调度、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和困难。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督导制度,细化重点任务,设置年度目标,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