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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北藏族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20日    

         HBFS01-2017-0008

        北政办〔2017187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北藏族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

        2、青海省“十三五”县域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考核标准。

         

         

                 

                    20171220

         

        海北藏族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发展体育是提高国民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推进我州全民健身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青政〔20169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将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健康需求,初步建成符合州情、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组织健全、设施完善、指导有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海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锻炼人数大幅增加,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健身需求得到满足,全民健身助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日益显着。

        ——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9.8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35%以上。

        ——州级有三场一馆一中心一广场(体育场、民族赛马场、民族射箭场、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县级有三场一中心一广场(体育场、民族赛马场、民族射箭场、全民健身中心、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乡镇有两室一工程(乒乓球室、棋牌室、乡镇农民健身工程),行政村有一场一室一工程(室外活动场地、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村级健身工程),社区有两场一室一广场(室外篮球场、羽毛球场或排球场、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文体活动广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全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8平方米以上。

        ——建成城镇15分钟体育健身圈,新建居住区、社区、寺院(藏传佛教寺院和较大规模的清真寺院)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和社区全民健身站点覆盖率达到100%

        ——注册的各类社会体育组织达30个,社会体育组织健全的乡镇达到75%以上,行政村(社区)配备专兼职体育健身管理人员的比例达到85%以上,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全州总人口的4‰即1120人。注册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10个、青少年户外营地达到5个,体育项目特色学校达到20所。

        ——体医结合,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集教育、培训、健身、消费、咨询、线上支付等于一体的智慧体育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州国民体质监测点达到5个。

        三、主要任务

        (一)体育社会组织网格化。积极发展基层体育组织,州、县两级逐步健全以体育总会为龙头,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为架构,各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为纽带,民间体育组织、俱乐部、健身中心、学校社团为根基的社会体育组织体系,重视发挥网络体育组织和健身能手的作用,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和社会热心人士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二)体育健身设施便民化。统筹规划、优化布局、重点建设、梯次推进,加强全民健身示范中心、示范场馆、示范基地和特色体育乡镇建设,优化全民健身发展区域,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重点建设便民利民的中小型健身场馆、户外多功能球场、非标准足球场地、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盘活现有体育场馆资源,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山水等自然条件优势,打造具有特色的生态户外运动健身场地。着力构建覆盖州、县、乡镇、村(社区),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三)体育活动生活化。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性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群众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形成各具特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格局。完善职业、业余体育竞赛体系,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群众性体育比赛,推进与社会组织联办赛事活动的形式,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倡导“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行一品”、“一校一品”群众体育品牌活动,着力提升门源县岗什卡滑雪登山交流大会、365体育娱乐手机平台_足球比分365_office365个人邮箱祁连山全国露营大赛、刚察县全省千人锅庄舞大赛、海晏县全省冰上水上运动会和自行车骑行等体育品牌活动。引导各县、乡镇、村、社区根据自身优势举办符合当地特色的体育赛事活动,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广泛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全面普及足球、乒乓球、篮球、滑冰、游泳等竞技性运动;推进越野徒步、骑游、自驾车、露营等民间健身运动。到2020年,全州举办各类活动1万次以上,参与活动人数达50万人次以上。

        (四)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化。大力开展赛马、马术、赛牦牛、射箭、摔跤、蹬棍、押加、拔河、回族跤等传统体育项目活动。挖掘5个以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各县、乡(镇)广泛开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发挥民族民间节庆活动和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的集聚效应和载体作用。创建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项目之乡。进一步推动建立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学校要设立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课程内容或是特色班等教学内容。每四年举办一届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五)青少年体育常态化。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青少年体育锻炼的兴趣,每人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形成终身锻炼的习惯,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中小学校要配足配齐体育教师,切实保证开足体育课课时,不得占用体育课和调剂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积极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的科普知识讲座,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整合体育和教育资源,体校教练进入校园开展科学选材、科学训练等专项辅导。结合山东援建契机,选拔体育后备人才在山东体校进行专业集中训练,为我州多方位、多渠道培养体育后备竞技人才。州级各学校要做好与兄弟学校的体育交流展示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并使之形成常态化。通过参加“青海省少数民族中学生运动会”、“全省高原人才开发计划”、“全省青少年足球竞标赛”等青少年活动品牌赛事,发挥本地区优势项目和多元化教育功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青少年健身需求。州级每四年举办一届全州中学生运动会,各单项体育协会协同教育、文体、团委、少工委等相关部门开展单项体育比赛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六)体育产业纵深化。通过打造州、县品牌体育赛事活动,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纵深发展。根据我州与国家体育总局登山管理中心、省体育局共同签订的合作协议,组建州登山滑雪队,积极培育以本地学员为主的冰山滑雪应急救援和后勤保障服务队,为岗什卡登山滑雪基地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创建青藏高原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基地框架协议》中重点体育产业的挖掘和开发。鼓励企业组建自行车队,大力发展具有自行车运动、冰雪运动、沙漠运动、山水运动、马上运动等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地域特色赛事活动的体育产业,抓住青藏高原冬季时间长的地域特点,着力发展冬季冰雪运动产业。重视发展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和投资带动效应强的健身休闲项目,充分利用智能科技和“互联网+”模式,培育健身新业态,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推动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集教育、培训、健身、咨询、线上支付等于一体的智慧体育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引导不同收入群体合理进行体育消费,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

        (七)国民体质质量化。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州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县级运动健身指导站(含国民体质监测),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点,探索与乡镇、行政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结合的国民体质测定服务网络,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技术健身指导,对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通过监测国民体质,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卫生部门发挥中藏医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提倡开展健身资讯和调理等服务。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

        2020年,全州全民身体素质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75%以上,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85%以上、优秀率15%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八)全民健身评估科学化。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各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健身锻炼,提高全民身体健康水平和健康质量的一项系统性工程。要与各地方政府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州县文体广电部门作为主导部门,协同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任务分工、评估办法(第三方评估)等切实可行的准则,通过自评、复评、统评进行考核,并由州政府及各地政府通报考核结果。

        四、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州、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协调机制。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工作推进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各级政府是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主体,将全民健身工作与地方相关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推行全民健身工作项目化。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各级教育科技、民政、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农牧、林业、文化、卫生计生、旅游等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省驻州单位要将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完善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土地和金融等各项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发挥各群众团体、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推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加大资金投入。州、县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按照辖区总人口州级人均不低于3元、县级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事业发展。完善健身消费政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增值税政策。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用于体育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彩票公益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于体育事业。

        (三)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体育领域改革,做好“放、管、服”工作。简化办赛、开馆、设点、创会等程序,逐步实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供给侧改革,盘活全民健身市场,增加有效供给,促进体育消费。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和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节假日向社会开放力度。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推进金融机构和体育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开发适合体育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继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各级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按照“属地化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更新,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公共体育设施的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促进体育场馆开放的政策,逐步建立相应的开放条件和标准、财政补助、保险、收费标准、安全管理规范、责任追究等制度和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努力扩大体育场馆开放范围,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利用率,满足人民群众健身休闲的需求。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州、县、乡、社区体育管理队伍建设。对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公益性体育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和财力,合理增加机构编制,按照体育职能和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充实体育管理人员。抓住培养、引进、用好三个关键环节,完善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基地。鼓励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规划,每年计划列支专门培训经费,州级每年举办2次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县级每年举办12次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发挥其在项目推广、活动组织、信息咨询、业务交流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以及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健全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扩大体育人群基础。健全注册管理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统筹兼顾,促进全民健身协调均衡发展。各级政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体育健身特点,统筹兼顾,促进城乡体育、各人群体育的协调均衡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全面发展。大力发展农牧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加快发展社区体育。农牧区体育以乡镇为重点,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和体育组织的作用,利用好乡镇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牧民体育活动,办好农牧民运动会。各级政府要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创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要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体育健身指导站,扶持发展各类体育健身队、晨晚练点,推进社区体育健身站()建设,利用辖区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社区体育与单位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级学校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抓紧完善校园足球活动常态化竞赛体系。设置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内容时,增加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内容,弘扬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各级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业余体校工作,逐步改善训练设施条件,将体校业余训练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业余体校“有机构、有人员、有场馆、有经费”。大力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成为传播和传承民族体育文化的重要载体。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体育营地建设,带动辐射各级体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倡导发展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职工体育等不同人群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团队,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加强宣传和法制建设工作。建立全民健身宣传的长效机制,发挥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结合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的时机,持续不断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宣传活动,特别是做好全民健身宣传月和全民健身日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发展。

        (七)加强评估督导。建立以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评价机制,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州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本实施计划推进情况的专项评估,形成媒体等多方的监督反馈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反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和绩效情况、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达标情况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州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或第三方评估。到2020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告本级政府。各县人民政府要于20171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并做好《实施计划》的督查和评估工作,逐步使全民健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本实施计划自201812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121日。

         

        附件1

        《海北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重点

        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1

        筹规划、优化布局、重点建设、梯次推进,州有三场一馆一中心一广场,县有三场一中心一广场,乡镇有两室一工程,行政村有一场一室一工程,社区有两场一室一广场;新建居住区、社区、寺院(藏传佛教寺院和较大规模的清真寺院)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学校体育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城镇15分钟健身圈,建设便民利民的非标准足球场地、户外多功能球场、自行车专道、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全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

        州发改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民宗委、州教育科技局、州文体广电局,各县人民政府

        2017年底前确定“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分年度实施。

        2

        建设青藏铁路、丝绸之路户外运动健身休闲带和环青海湖体育产业基地(“两带一基地”),徒步、自行车、自驾车、漂流、冰雪营地达到12个以上。

        州发改委、州文体广电局、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3

        州、县两级逐步健全以体育总会为龙头,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为架构,各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为纽带,民间体育组织、俱乐部、健身中心、学校社团为根基的社会体育组织体系;有计划地发展企事业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等基层体育组织。注册的各类社会体育组织达30个,社会体育组织健全的乡镇达到75%以上,行政村(社区)配备专兼职体育健身管理人员的比例达到85%以上,行政村和社区全民健身站点覆盖率达到100%,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全州总人口的4‰即1120人。注册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10个、青少年户外营地达到5个,体育项目特色学校达到20所。

        州文体广电局、州教育科技局、州民政局、州体育总会,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4

        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9.8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35%以上。

        州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州体育总会,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5

        引导各县、乡镇、村(社区)根据自身优势举办符合当地特色的体育赛事活动,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广泛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倡导“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行一品”、“一校一品”群众体育品牌活动;着力提升门源县岗什卡滑雪登山交流大会、365体育娱乐手机平台_足球比分365_office365个人邮箱祁连山全国露营大赛、刚察县全省千人锅庄舞大赛、海晏县全省冰上水上运动会和自行车骑行等体育品牌活动水平。到2020年,全州举办各类活动1万次以上,参与活动人数达50万人次。

        州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州体育总会,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6

        完善职业、业余体育竞赛体系,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群众性体育比赛,推进与社会组织联办赛事活动的形式,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

        州文体广电局、州体育总会,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7

        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盘活现有体育场馆资源,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

        州文体广电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8

        加强对赛马、赛牦牛、马术、摔跤、锅庄、射箭等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保护,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个以上,在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普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建立一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训基地,命名一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每四年举办一届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州文体广电局、州农牧局、州教育科技局、州民宗委、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残联、州财政局、州体育总会,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9

        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小学校配足配齐体育教师,切实保证开足体育课课时,不得占用体育课和调剂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体校教练进入校园开展科学选材、科学训练等专项辅导;结合山东援建契机,选拔体育后备人才在山东体校进行专业集中训练;组织参加“青海省少数民族中学生运动会”、“全省高原人才开发计划”、“全省青少年足球竞标赛”等青少年活动品牌赛事;州级每四年举办一届全州学生运动会,各单项体育协会协同教育、文体、团委、少工委等相关部门开展单项体育比赛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州教育科技局、州文体广电局、州体育总会,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0

        深入实施《创建青藏高原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基地框架协议》,打造品牌体育赛事活动,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重视发展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和投资带动效应强的健身休闲项目,推动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集教育、培训、健身、消费、咨询、线上支付等于一体的智慧体育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充分利用智能科技和“互联网+”模式,培育健身新业态,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建成自行车、冰雪、水上、攀岩、沙地等户外基地10个以上。

        州发改委、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体广电局、州旅游局、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1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州文体广电局、州民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2

        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州、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或运动健身指导站(含国民体质监测)5个;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点,探索与乡镇、行政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结合的国民体质测定服务网络,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技术健身指导;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对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到2020年,全州全民身体素质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75%以上,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85%以上、优秀率15%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州文体广电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3

        全民健身工作经费按照辖区总人口州级人均不低于3元、县级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体校业余训练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业余体校“有机构、有人员、有场馆、有经费”。

        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4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5

        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增值税政策。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用于体育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彩票公益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于体育事业。

        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6

        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推进金融机构和体育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开发适合体育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

        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金融机构,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7

        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和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节假日向社会开放力度。

        州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8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体育领域改革,做好“放、管、服”工作。简化办赛、开馆、设点、创会等程序,逐步实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供给侧改革,盘活全民健身市场,增加有效供给,促进体育消费。

        州文体广电局,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9

        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州文体广电局,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0

        加强各级体育管理队伍建设,对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公益性体育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和财力,合理增加机构编制,按照体育职能和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充实体育管理人员。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规划,州级每年举办2次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县级每年举办12次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州编办、州文体广电局,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1

        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其作用。

        州文体广电局、州教育科技局、团州委,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2

        将本《实施计划》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增强职工体育健身意识,加强健身设施建设,开展职工健身活动,努力增强职工体制。

        州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省驻州单位

        持续实施

        23

        建立以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评价机制,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州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本实施计划推进情况的专项评估,形成媒体等多方的监督反馈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反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和绩效情况、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达标情况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州文体广电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或第三方评估。到2020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告本级政府。

        州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4

        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协调机制;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州文体广电局,各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5

        各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发布和实施本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督查和评估工作,逐步使全民健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各县人民政府

        20171月底前制定发布

        附件2

         

        青海省“十三五”县域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考核指标

         

          为进一步巩固“十二五”我省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完善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三级体系建设,完成“十三五”县域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考核指标。

        一、组织管理标准

        成立以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健身广场、站点等联合构成的公共体育组织管理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完善的、多元化的体育组织管理服务体系,指导和科学管理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基层政权。

          1.县级政府和部门职责: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动员、智库和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全县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规划、协调、建设和监督工作。将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金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全面健身公共服务所需资金。

          2.乡镇(街道)工作职责:乡镇要成立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综合文化体育活动站功能,配备全民健身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

        3.行政村(社区)工作职责:要成立全民健身指导站、点,配有1名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每年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

        (二)体育社团组织。按照培育、发展、规范、提高的工作目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三级基本公共体育组织体系。

        1.县(市、区)要成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和5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成立各类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西宁市、海东市各县区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25个,其他地区各县区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15个。

        2.乡镇、街道要依托全民健身广场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体育社团组织,成立2个以上的单项体育协会。综合文化站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人。

        3.行政村(游牧民定居点或集中安置点)至少有2个以上体育健身组织(要成立农牧民体育协会和老年人体育协会)。社区成立全民健身指导点,每个健身站点至少配备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至少有3个以上体育健身组织。

          二、场地设施标准

        (一)县级场地设施内容。坚持保基本、重基础、抓基层的原则,通过新建、改建、共建等方式,各县(市、区)基本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一个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健身广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以上。各项设施每年免费低收费开放天数不少于230天。

        1.体育场: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周长400米)、标准足球场(105×68)以及单侧看台(或设置不超过2000个固定坐席)。

        2.体育馆: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中型集会、一定规模的体育比赛等文体活动。场地面积2000-4000平方米,主要以球类活动为主。

        3.全民健身中心:建有综合运动场地、体能训练场地、附属用房和设施,并可开展7个以上体育活动项目,有可移动式座位,可根据运动项目需要进行转换。510万人建设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的中型全民健身中心;35万人建设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小型全民健身中心。

        4.体育公园(健身广场):有室外篮球场、排球场和乒乓球场,有健身路径45件以上,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有条件的还可建健身步道。

        (二)社区体育设施。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两场一室一广场”,向公众免费开放:

        1.两场:室外篮球场和排球场(或羽毛球场),2个乒乓球台。

        2.一室: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可开展扑克、象棋等娱乐活动,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

        3.一广场:社区文体活动广场,安装健身路径12件以上,也可根据场地条件设置群众喜爱的健身设施。

        (三)农村体育设施。

        1.乡镇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两室一工程”

        1)两室:乒乓球室和棋牌室。乒乓球室配备2个室内乒乓球台;棋牌室可开展扑克牌、象棋、跳棋等,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

        2)一工程: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室外活动场地可根据条件配置篮球架、足球门、羽毛球场、乒乓球台等,配置灯光照明设备,安装健身路径16件以上。

        2.村级体育设施达到“一场一室一工程”

        1)一场:室外活动场地配置1个标准篮球场和2个乒乓球台。

        2)一室: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可开展扑克牌、象棋、跳棋等,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

        3)一工程:村级农民健身工程,安装健身路径10件,也可根据场地条件设置群众喜爱的健身设施。

          三、体育健身指导标准

        体育健身指导包括体育健身器材科学使用指导服务、体育健身技能指导服务、体育康复指导服务等。

        (一)开展健身指导培训。

        1.做好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县(市、区)体育部门组织体育爱好者、体育活动骨干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并积极发挥他们在健身指导服务中的作用,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周参加体育健身指导的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对基层干部、大学生村官、妇女干部、社团骨干、企业骨干进行培训,达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每千人不少于2人。经常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注册指导员人数的70%以上。

        3.加强体育系统职工的技能培训。县级体育系统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0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体育健身场所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县(市、区)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提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村(社区)的体育协会、健身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群众性体育组织举办体育运动项目技术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10次,举办的青少年喜爱体育运动项目培训每年不少于6次。

        (二)开展健身教育讲座。邀请健身专家等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健身知识大讲堂”。县级体育部门举办免费普及性体育知识、健身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乡镇(街道)、村(社区)举办免费普及性体育知识、健身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

        (三)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支持县级体质监测中心的建设。尽快为各县配备国民体质监测设施,使其成为当地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化健身指导的中心,积极鼓励乡镇的国民体质测试站与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建立“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互为补充”的工作模式。

        (四)发挥志愿服务作用。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中,要注重整合社会体育指导员、体校教练员、体育工作者和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等体育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他们在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志愿服务和指导示范带动作用。

        四、体育活动标准

        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按照“年初有安排,月月有活动,季季有比赛,节庆有亮点”、“春走、夏赛、秋会、冬舞”要求,督促体育部门和相关部门,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县职工运动会、县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等比赛活动。

        (一)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和有关组织中全面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二)积极开展“一县一品牌”活动。创建群众体育特色品牌,鼓励和引导各地按照“一县一品”的要求,积极打造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体育品牌活动。

        (三)积极开展基层体育健身活动。按照“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便利”原则,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展农村体育、社区体育、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和家庭体育等。

        (四)开展好节假日全民健身大型系列群众体育示范活动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三八”、“端午”、“五一”、“十一”、重阳节等节假日开展健身活动,推动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组织推广全民健身新项目。

        (五)打造青少年阳光体育和特色体育项目。深入推进校园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全面启动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形成“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季度有比赛、人人都参与”的良好氛围,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所中小学校要有特色体育项目,并形成传统。

        (六)开展好民族体育。针对各县民族体育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好本地区民族特色体育活动,鼓励自制有民族特色的健身器材,做优做强各地民族体育。

        (七)组织开展不同人群的体育活动。通过举办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的体育比赛和活动,使特殊人群的体育健身需求得到满足。

        (八)发挥体育赛事拉动辐射作用。通过承办全国和全省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吸更多的人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九)公共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单位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管理制度。

        (十)积极引导群众参加体育健身。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33%,每人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五、体育制度标准

        在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多元化政策服务体系。

        (一)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二)城乡新建居民小区等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暂时没有能力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的要预留公共体育用地,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健身,出台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规划》。

        六、开展健身宣传

        (一)开办健身指导栏目。县级各类媒体开设体育运动健康栏目,各类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和车载电视等开辟体育健身专栏,刊播健身知识。

        (二)开设健身教育网站。依托体育局网站和各县(市、区)门户网站,刊登健身知识、传播健身技能、推广健身活动,发挥体育健身网站的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大的优势。

        (三)开辟多种宣传手段。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等本地主流媒体,开设公共体育信息发布平台,开辟“健身知识”专栏,倡导科学健身理念,广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创建QQ群、微信等网络工具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带动广大群众强身健体。制作公共体育健身服务场所电子地图,打造便捷高效的为民服务载体,提供视频教学、健身咨询等服务。

        七、经费保障

        按照公共体育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的原则,县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要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安排全民健身经费,使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得到落实。建立完善的公共体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