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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政办】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海北旅游“春潮”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海北旅游“春潮”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613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2016年海北旅游春潮行动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16

          

        2016年海北旅游“春潮”行动方案

         

        根据省旅游局印发《2016年青海旅游“春潮”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旅发[2016]20)号文件和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州旅游局将从20163月至5月底,开展海北旅游“春潮”行动,着力促进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扩大“大美青海·梦幻海北”品牌影响力,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出游有序、管理有序”的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全国旅游业“515”战略,积极策应青海“建成高原旅游名省、旅游业成为全省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目标,紧紧围绕打造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红色旅游目的地战略,以“绿色发展旅游年”为主题,深入开展海北旅游“春潮”行动,营造文明、安全、和谐旅游环境,持续打造“大美青海·梦幻海北”,推动我州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春潮”行动是2016年我州旅游工作的重点任。州旅游局局长牵头,分管领导负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局要对本地区工作进行细致全面的梳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统筹,制定计划全面部署安排。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分工负责、政策共享、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全力开展旅游景区综合整治工作,杜绝“脏、乱、差”现象,提升景区品质;着力抓好厕所革命,倡导文明如厕;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行动,依法治旅,提高服务质量,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开展“梦幻海北”旅游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开拓客源市场,扩大海北旅游形象知名度;依法治旅,严格规范旅游执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正确引导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旅游商品企业等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形成强大合力,顺利推动 “春潮”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旅游“春潮”行动,重点解决景区环境“脏、乱、差”现象,严厉打击“黑社、黑店、黑导”和超许可经营行为,倡导健康旅游、诚信旅游和文明旅游,让景区环境更加美好、服务质量更为细致优良,创建温馨舒适的旅游环境,让游客游的开心、放心、舒心,打造建立完善景区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着力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的旅游环境,打造海北旅游新形象。

          四、行动方案内容

          (一)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建立严格的旅游景区卫生保洁制度,确保景区路面、水面、墙面整洁干净,景区内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等“八乱”现象。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外观整洁。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

        2精心开展旅游景区环境美化,对景区损坏的路面、道路边坡、安全设施及时进行整修更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畅通。加大景区道路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力度,规范设置州内315国道、宁张公路、俄祁公路、湟嘉公路沿线交通标识标牌和广告牌。

        3、加快提升停车场的升级改造,停车场地平整坚实,无破损、垃圾、积水等情况,标识标线醒目、规范,卫生保洁正常,植被绿化良好。门源、祁连、刚察、海晏四县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对大坂山观景台、观花台、卓尔山、原子城景区周边、沙柳河湟鱼家园等重要景区(点)和宁张公路沿线海北段乱停车、乱设帐篷摊点、遮阳伞等进行规范管理以及卓尔山景区上山公路沿线指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4注重旅游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景区消防、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

        (二)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工作

        12016年是厕所革命的攻坚之年,我省要在旅游旺季前新建、改造、提升62座旅游厕所。针对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要大力加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健全厕所建设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考评标准,加大检查力度,纠正重建轻管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旅游厕所建设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全州已建设42座旅游厕所使用管理工作,各县要严格按照省、州旅游局下发的旅游公厕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落实管理保洁人员,做到整洁干净、布局合理、标识醒目、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特别是公路沿线尚未落实管理主体旅游旱厕,各县要加强管理,落实经费,必须由专人看护管理,保障在旅游旺季能正常供游客使用,并建立旅游公厕管理台帐和检查记录。

        3、把倡导文明如厕作为开展文明旅游的重要任务来抓,引导游客讲卫生、讲文明、除陋习,形成健康向上的厕所文化。统筹治理景区厕所卫生和不文明现象,提升全州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水平,推动广大游客尊重劳动成果,养成文明如厕卫生习惯,享受健康幸福旅游。

        (三)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营造文明、有序、安全、便捷的旅游环境。

        1、根据《旅游法》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物价、质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市场监管。一是加强对旅游广告、旅游经营活动、旅游服务合同等的监督检查。二是严厉打击强迫购物、价格虚高和假冒伪劣等严重欺诈、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对旅游餐饮市场的规范整治,防止“青岛天价虾”、“辽宁天价豆腐”等类似事件在我州旅游餐饮市场发生。

        2、规范旅行社及导游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一是加强对旅行社及其分社和服务网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行为,查处旅行社以挂靠承包等形式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许可证等行为。二是打击旅行社虚假广告、低价揽客、“零负团费”、不明码标价、擅自转并团及租用无旅游营运资质车辆等违法行为,查处服务质量差、诱导游客购物、擅自更改旅游行程等违规行为。三是整治导游人员私自接待旅游团队、服务态度恶劣、擅自更改旅游行程、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索取回扣,胁迫诱导游客购物,解说内容低俗等行为。

        3、加强对旅游行业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为游客出游提供安全的旅游环境。一是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制定并完善各种紧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二是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值班,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滑、防食物中毒等工作。三是针对季节特点和安全隐患多发环节,重点做好春季防病、夏季防暑,秋季防痨,冬季防冰雪、防火灾等。

        4、认真组织开展对星级饭店的暗访检查,保证星级饭店的整体水平。扩大绿色饭店覆盖面,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绿色消费理念,积极倡导低碳旅游消费,宣传环保生态理念,为消费者提供更节能、更环保、更健康的消费环境。

        5、加强社会监督。组织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对旅游企业规范经营、导游员执业、服务情况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突出问题。邀请媒体参与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检查,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欺客宰客现象进行曝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步骤

        此次“春潮”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20320日)。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行动细化方案,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督促并指导各旅游景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动员宣传,层层抓好落实,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320日至520日)。按照整治重点,深入开展全州各类旅游景区的内外卫生等系列整治工作,解决景区内外环境“脏、乱、差”等现象,切实提升景区环境质量。加快旅游厕所革命步伐,倡导文明如厕。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依法治旅,确保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3、总结验收阶段(520日至530日)。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景区开展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各地和各景区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优化景区环境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春潮”行动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落实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反对走过场、搞形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县旅游局将本地区在 “春潮”中要解决的问题梳理汇总后于320日前报州旅游局。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县旅游管理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春潮行动”知名度和影响力。强化典型示范,大力宣传各地的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督促检查。各县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现场指导,认真交流总结工作情况和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春潮”行动扎实持续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