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2015〕13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的通知》(青政办秘函〔2015〕3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北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5年全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北政公〔2015〕1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有效落实,现就开展督查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内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9个方面,重点督查调研权力清单、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棚户区改造、重点建设项目审核批准、社会保险和救助、国有企业、环境执法检查、食品药品抽检抽验、社会组织监管方面的公开情况。
(二)政策解读。重点了解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对省、州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贯彻情况。
(三)制度机制建设。重点督查调研公开范围和目录细化、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指导本地区、本部门做好公开工作的情况。
二、督查调研方式
(一)自查。各地区、各部门对照《工作要点》进行自查,及时督导本地、本部门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核查,规定时限抓紧落实。要如实撰写自查情况报告。要对照北政办〔2015〕45号和北政公〔2015〕1号通知要求,要将落实情况纳入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二)实地督查调研。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我州进行实地督查调研。
三、工作要求
(一)抓紧更新和报送政府公开信息。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以这次督查调研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将各县、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自信息产生之日起20天内实现网上公开。要根据北政办〔2015〕45号和北政公〔2015〕1号通知要求,对照本单位信息公开要点任务分解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仍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信息的单位要尽快上传,尽快完成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抓紧报送自查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务于2015年12月6日以前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和完成落实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并附具体相关材料(见附件)。重点领域牵头单位还要总结本行业、本系统相关方面落实情况,填报情况表(见附件)。
联系人:杨瑞强 刘东
电 话:8646680 传真:8642320
邮箱:sscld@163.com
附件:1. 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落实情况表
2.报送材料清单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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