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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北州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20年02月28日    

        北政〔202011             签发人:阿更登

        省政府:

        现将《海北州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随文上报。妥否,请审示。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20227 

         


         

        海北州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有力监督支持下,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讲话精神以及王建军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讲话精神,全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按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2019年依法治州工作要点》,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法治海北建设取得新成就,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和“五个海北”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年初以来,我们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王建军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尼玛卓玛书记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使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整体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1.认真遵守宪法宣誓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海北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和《党章》等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组织开展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活动。一年来,共组织开展了38人宪法宣誓;并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测试、公务员法宣在线答题、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消防法微信答题、国家安全法等“五法”考试等活动;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根据不同考试对象规定考试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一年来,对新拟任的36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为100%。既检验了学法效果,又推动了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水平。

        2.高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和报备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始终坚持重要规范性文件未经征求意见不提交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未经州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通过不得发布实施的原则,州政府起草和牵头有关部门制发各类规范性文件,加强了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委、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等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公文办理规定要求,对以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发布,州委办、州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自查,清理、废止、失效了一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规范性文件。截至12月底,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各县、州司法局向州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4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废止41件,继续有效保留的26件。做到了规范性文件有件必报、应备尽备,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二)完善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1.注重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海北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共海北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切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了地方立法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2.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本着需要和可能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明确立法主体和程序,不断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报批机制,增强了立法工作的主动性,防止了立法工作中的重复、分散或遗漏现象,避免了不必要的立法活动,做到了立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减少了立法工作的随意性的盲目性。

        3.推进民主科学依法立法。坚持立法为民原则,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通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界别的立法座谈会、协调会、论证会、修改会,拓宽民主科学依法立法途径,畅通民主表达渠道,举全州之力、集全民之智开展立法工作,提高了立法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权益,真正达到了以良法促善治的目的。一年来,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管理、百姓生活等方面的重点、热点,按照精准、特色、管用的要求,完成了《海北州义务教育条例》和废止《海北州草原管理条例》2部条例的报批公布实施工作,完成修订《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制定《海北藏族自治州旅游促进管理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3部条例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任务。至此,基本形成了以自治条例为主干,单行条例为支干的23部自治州民族地方法规框架体系。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根据州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部署和要求,印发了《海北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海北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1.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梳理工作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分级组织实施、部分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部门自查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州、县两级同步开展清理工作。全面梳理行政执法关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重点核查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是否具有法定依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现行有效;委托执法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依据,委托手续是否完备,委托权限是否清晰;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授权依据是否充分。经查,全州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236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32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90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14个。按照“谁发证、谁清理、谁统计”的原则,对全州94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已申领海北州行政执法人员,核查是否正式在编、在执法岗位,因离职、退休、工作调动或者其他原因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进行清理,凡不符合该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通过清理,目前全州236个执法单位946名执法人员,其中,持有海北州行政监督证人员34人,执法证人员共912名,行政编制346人、参公事业编177人,其他事业编制419人。

        2.强化审核,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更新和数据汇聚工作。根据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在已完成编制三级四同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基础上,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对接新标准,进一步调整编制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截止目前,已梳理完成13999条事项,完成率达74.33%

        3.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政务公开全面实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了州、县、乡和职能部门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开通了政府网站,公开办事程序、权限、时限等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建立了网络、电话等多种投诉机制,畅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的合理需求。通过行政执法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简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办事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四)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906件,结案4689件。通过发布敦促执行公告、快手直播、抖音发布执行短视频、邀请记者跟踪报道、发送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现了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举措和成效。全州法院共执结25件案件,执行到位标的为94万余元,被执行人迫于强大执行压力自动履行17件,拘传被执行人13人,拘留被执行人5人,切实巩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州两级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共281件;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从宽处罚建议44件,法院采纳31件。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会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到普法依法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是成立了由州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年度普法计划,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有关规划与措施。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创建目标,抓责任,强合力,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加快海北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提升海北品位的“保障工程”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形成了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十三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纲要、州人大常委会决议和“七五”普法规划,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列入综合性考核。做到了政府有规划、人大有决议,年度有计划,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党政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律八进”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并举,全社会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州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突出抓好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普法的方式方法,坚持以进社区、企业、学校、农牧区等为重点的“法律八进”活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准扶贫等活动,在法治宣传月、“3.15”维权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等活动期间,通过设立宣传墙报、流动宣传栏、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六)加强法治教育,建设法治工作队伍

        1.坚持学法制度。今年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法律素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海北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下发了《2019年度海北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学习内容包含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宪法、监察法、经济法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法规知识。

        2.强化法治培训。积极开展法治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与州委党校采取联合办班的形式,对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分批次进行了2019年度法制政府建设培训。就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两个《实施意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部署、我州当前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点工作、实施行政执法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讲授。全州法制培训总人数达到2654人,占持证执法人员的80%。积极参加省级各类法制培训。我们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备案、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政府法律顾问等各类专题培训,同时,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还积极参加省上各厅局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州2019年参加各类法治培训达780多人次,总培训时长超过1.2万课时。通过法治教育培训,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对行政等相关法律有了新的认识,理解进一步深化,并在工作中自觉用法律指导实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总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力度不够大,个别行政机关仍存在执法不严、不力等问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整体氛围还不够浓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努力建设“五个海北”,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海北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

        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行政立法,持续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切实做到应审尽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管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运营、公共工程建设等领域政务公开和监督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以智能化、在线化、法律淘宝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着力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持续加强信访、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工作,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有效维护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七)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