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人〔2017〕2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洪涛同志为海北行政学院院长; 汪发元同志为州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免去: 董富奎同志海北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张平同志州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玉福同志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洪涛同志为海北行政学院院长;
汪发元同志为州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免去:
董富奎同志海北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张平同志州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玉福同志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