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方
姓 名
身份证号
与子女
合影照片
工作单位或户籍地
女
子女姓名
性别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话
声
明
本人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现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结婚证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佐证材料真实。如与事实不符,愿承担一切责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男方: (签名盖章)
女方: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现居
住地
审核
意见
(※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填写此栏)
兹证明该夫妻为(初婚、再婚、离婚或丧偶),现有一(男孩、女孩)。
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
(加盖公章)
男方
单位
或村
(居)
委会
男方系我单位(村居委)职工(居民),婚姻状况是(初婚、再婚、离婚或丧偶),现有一(男孩、女孩)。特此证明。
盖 章
女方
女方系我单位(村居委)职工(居民),婚姻状况是(初婚、再婚、离婚或丧偶),现有一(男孩、女孩)。特此证明。
乡
(街)
审
批
意
见
经办人:
(加盖单位公章)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编号:
备 注
注:此表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