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水质、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5、组织开展全县免疫和规划免疫预防接种负责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6、承担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7、拟定全县保护性灭獭和拔源性灭獭及消杀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8、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9、承担食品卫生监测、水质检测采样、实验室检验、评价与服务。
10、承担性病艾滋病监测、管理、随访、网报工作。
11、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督导,履行上级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