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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来源:    时间:2019年06月21日    

            我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青人社厅发〔2016〕148号文件规定: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较高水平。

            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的流程是怎样的?省内高校和外省院校返青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直接到用人单位或户籍地所在市(州)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无需到省教育厅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改签。毕业生联系到新的工作岗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市(州)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各市(州)人才交流中心做好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和报到登记工作。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按户籍地进行层层分解,由县级平台主动联系,对回到当地求职的,掌握就业服务需求;对未回当地的,掌握就业状况。

            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签发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省教育厅、各高校要做好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签发和档案转递工作。对离校暂未就业或就业单位不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的毕业生,将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户籍所在地市(州)人才交流中心,档案随转。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市(州)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后,再由其将毕业生派往县一级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在县一级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将户籍落到原户籍或单独落户。对离校后有意愿在省内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要通知其在离校后2个月内,持就业报到证前往户籍所在市(州)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登记有哪些规定?青政办〔2013〕149号文件规定:教育部门要及时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实名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基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动态管理,对高校或教育部门提供的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按户籍地进行层层分解,由县级平台主动联系,对回到当地求职的,掌握就业服务需求;对未回当地的,掌握就业状况。分区域、分行业、分层次开展专场招聘和网络招聘活动,增强招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共建共享,实现就业信息与高校校园网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