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试行)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七条第二项:
国境口岸内的涉外宾馆,以及向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提供饮食服务的部门,营业前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请卫生许可。
三、许可条件:
申请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消毒制度、食品采购制度等);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健康证书。
5.有符合国家有关服务行业标准的卫生设施。
四、实施机关: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
五、程序
1.申请人应当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1);
2.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格式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按规定出具相应的书面凭证;
3.受理申请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要求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和检查;
4.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核的结果,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卫生许可的书面决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卫生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审查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卫生许可决定(现场考核时间除外,现场考核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七、收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7号)规定收取证书费。每份许可证30元。专家评审费按规定收取。
附件1:需提交全部材料目录
1.《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消毒制度、食品采购制度等);
4.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书复印件;
5.营业场所平面图。
附件2:
国境口岸服务行业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示范文本)
单位名称:全称并盖章(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严格一致。不盖章或复印章无效)
注册地址: (同于营业执照上注册地址)
服务地址:(具体服务的详细地址,多个地址要全部列出)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申请单位没有电子邮件可不填)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制
填 写 说 明
1、填写要求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填写时要用签字笔或钢笔,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填写如纸张不够,可自行附页。
3、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同。
4、申请书封面须加盖公章。
5、本书由申请者填写后交指定检验检疫机构。
6、“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申请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
7、“申报材料及保密要求”栏中“□”划“√”。“卫生设施”栏中已具备的请在“□”中划“√”并注明数量。不具备的请在“□”中划“×”。
8、该申请书用于首次卫生许可申请、期满换证和扩项申请。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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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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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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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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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
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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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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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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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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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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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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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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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体检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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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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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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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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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
认可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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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体系
认证、验证(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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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许
可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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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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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保密要求:
□ 卫生制度
□ 从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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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设施:
通 风 设 施:□ 通风机____台 □ 空调机____台
洗 消 设 施:□ 紫外灯____只 □ 消毒池____个 □ 消毒柜____台
□ 消毒蒸柜___台 □ 洗衣机____台
更 衣 设 施:□
二次供水设施:□
垃圾密闭设施:□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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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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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各栏由检疫官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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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接收人 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初 审 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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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许可项目:
主 办 人 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科室负责人 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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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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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发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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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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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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