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青政办【2020】21号文件中“第26条:受城乡规划、产业布局调整、招商引资等方面因素影响,原计划保障对象数量达不到预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滞租的房源暂按市场价格向社会出租”的规定,结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际需求,现将符合分配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哈春莲 铁忠分 更登才郎 马君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12日。公示期内,敬请监督,如发现有下列情况者可予以举报(1)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人员在县城已有居住场所。(2)所提交资料不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
举报电话:0970-867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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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