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城建局设立防震减灾应急指挥小组,负责拟定、指导、协调和实施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局属各单位、各企业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与应急预案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干部组成。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城建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城建局房产管理所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系统防震减灾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平时应急准备
1、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防止地震谣言的流传,增强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其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2、加强工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综合管理,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设计,不予批准建设,已建成的进行抗震加固。
三、临震应急措施
在接到本县及其邻县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后,立即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并启动实施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有关人员对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二)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工作。
(三)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四)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做好地震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平息出现的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四、震后应急措施
(一)领导小组得悉地震应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救护队伍到县政府门附近或文化广场集结待命。
(二)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临时设计的震区医院进行抢救。
3、及时抢修供水、供暖等设施和线路,尽快恢复其功能,对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其它次生灾害源进行防治。
4、积极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
地震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震害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产保障,城建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必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尽快恢复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二)统一领导
城建设系统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积极配合协调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直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全力组织力量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六、其它
(一)在应急行动中,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本预案即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