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区、草原自2019年9月15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控林区生产生活用火,高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在森林草原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活动:
(1)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进草原;
(2)严禁在林区草原内烧火取暖、吸烟、烧纸祭祀、野炊、乱丢火种和燃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
(3)严禁其它一切野外用火和生产生活产生的火星火花行为。
三、所有防火区域内的农牧户、单位、工矿企业要认真履行火源管控机制,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违反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由县林业和草原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违反第二条规定之外其他野外用火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室报告。
365体育娱乐手机平台_足球比分365_office365个人邮箱森林火情举报电话: 0970-8672498
365体育娱乐手机平台_足球比分365_office365个人邮箱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201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