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同志:根据《海北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X单位党委(党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抄告给您,请按照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要求,对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导督促其研究制定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这是近期海北州纪委监委发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单》,推动加强同级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措施看得见、可操作、见成效。
今年以来,海北州纪委监委把强化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同级监督质效的重要举措,从落细落小处着眼,在具体人、具体事上用劲,对2020年度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或不评定等次(按“合格”等次对待)的3个单位党委(党组),就其检查考核结果及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管或联系分工,分别向州委、州政府有关领导印发“廉情抄告单”。在明确抄告事项的基础上,州纪委监委精心研究拟定工作方案和约谈提纲,第一时间高质量组织召开约谈会议,州级领导根据《海北州党组织约谈工作暂行办法》的程序规定,围绕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强化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要求、完善工作机制,点问题、提要求、明方向,收到了红脸出汗、警示提醒、改进工作的效果。被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从深入检视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抓好整改等方面作出承诺。州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联系单位监督检查室全程参加,并对整改事项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形成“抄告+约谈+整改+问效”的工作闭环,实现了抄告工作机制从“有形”向“有神”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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