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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六抓”措施助推“枫桥”经验
        来源: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海北州海晏县司法局积极采取“六抓”措施:即抓宣传,实现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1+1〉2的效果;抓排查,提前预防纠纷发生;抓化解,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抓落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抓队伍,加大特色调解室力量;抓研判,降低矛盾纠纷隐患和风险的“六抓”措施,助推了“枫桥经验海晏化的”模式,促进了该县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抓宣传,实现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1+1〉2的效果。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疫情期间值守人员和法治宣传员的两大员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宣传法律法规和排查矛盾纠纷,实现了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1+1>2的效果。截至目前,共开展疫情方面的法治宣传100余场次、悬挂横幅50条、张贴海报1000余份、宣传折页200余份、藏汉双语宣传单2000余份;《疫情防控法律手册》、中央一号文件宣传6场次,发放中央1号文件宣传资料600余份 、《人民调解法》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抓排查,提前预防各类纠纷。疫情防控和中央一号文件宣讲期间,各基层司法所在开展宣讲法律法规政策的同时,多措并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每排查一起纠纷,做到详细分类登记,为下一步调解工作打基础。期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4起,人民调解员队伍中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为司法行政领域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抓化解,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对疫情防控期间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认真分析研判、了解事实,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一一调解销号。一季度,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4件,调解成功32件,调解成功率达94%,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250余万元。

        抓落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联合县委政法委、财政局等5家单位制定下发《海晏县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海晏县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办法》,加强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

        抓队伍,加大特色调解室力量。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争取落实地方财政资金10万元向社会招聘素质强、懂藏汉双语的人员吸收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保障解决青海湖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六和”人民调解室和西海镇“常顺”人民调解室力量薄弱和经费不足问题。

        抓研判,降低矛盾纠纷隐患和风险。坚持“一月(季度)一研判”和3月份敏感期“一周一研判”工作机制。县人民调解指导调处中心组织该县6个乡镇司法所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矛盾纠纷研判分析会,集中分析梳理各辖区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隐患点或风险点,提出化解措施和具体对策,做到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