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海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及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案件转办、资料提供等工作要求,海北州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全力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一是“回头看”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对照督察重点和要求,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动真格”的要求,逐条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州级领导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检查和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海北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
二是配合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制定印发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海北期间协调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联络组、文稿资料组、宣传报道组、督导问责组、信访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边督边改组等8个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与分工,全力做好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在青期间信访案件督办整改、资料清单提交以及下沉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是整改问题不遗余力。为切实提高信访案件的转办、督改、办结实效,建立了24小时值班和转办案件“联签”制度。根据转办举报件内容,及时制定措施及办理工作方案,立行立改,切实提高了督改督办的力度,加快了案件的办理进度,实现了办理结果的及时上报。截止目前,我州共接到六批9件转办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4件,正在加紧整改落实5件。
四是环保督察问题台账不断健全。根据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资料调阅清单及要求,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查漏补缺,及时督促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及时审核签字,在规定的时限节点内完成了上报工作,做到了调阅资料掌握清、档案资料台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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