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海北州召开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青及下沉海北期间动员部署和工作推进会。州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陈东昌和州政府副州长徐永功及中央环保督察在海北期间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陈东昌代表州委作了动员讲话,徐永功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落实要求,各县对前期工作及整改落实进度进行了汇报。
会议强调,一是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上来。二是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将上次中央环保督察任务、2016年省级环保督察任务等各级各阶段督察任务,再进行“回头看”,做到逐条梳理、逐条落实,防止老问题“反弹”,新问题“萌生”。三是充分准备,高效运转。各专项工作组要注意统筹分工与协作关系,细化责任,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配合督察组在青及海北下沉期间工作当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讲担当的高度,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把协调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二要积极主动作为。全力配合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紧对相关问题整改、资料完善和备检备查等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细化、再落实,必须主动担责、协同推进。三要全力提供保障。认真做好督察组进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无缝对接,尤其是要做好督察组下沉期间的食宿、安保、医疗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四要严格各项纪律。督察组下沉期间,要做到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日常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于督察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州委、州政府请示汇报。 |